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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不见了,我们该咋办
发布时间:2009-8-17 被阅览数:40 次 作者:admin

代理人不见了,我们该咋办
——关于委托人在商标代理组织出现异常情况时维护合法权益的几点建议

  近期,商标局接到一些投诉,反映某些商标代理组织电话不通、办公场所搬迁导致无法联系,委托人担心其委托的商标事宜无法办理。在此,笔者对有关情况予以介绍,希望对委托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所裨益。

  一、商标代理组织无法联系的情形

  商标代理组织无法联系的情形比较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商标代理组织仍然存在,由于以下原因无法联系

  1.住所变更和电话号码变化,未及时告知委托人的;

  2.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未办理变更住所和变更备案手续,且电话号码变化的;

  3.行政区划调整、电话号码升位造成联系困难的;

  4.商标代理组织擅自转委托后无法联系,委托人不知道最后的代理人是谁的;

  5.商标代理组织不再继续经营的。

  (二)商标代理组织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登记

  1.商标代理组织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登记且被商标局注销备案的;

  2.商标代理组织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登记,但未到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手续的。

  商标代理组织注销或被吊销的原因有:申请注销营业登记;依法变更营业登记,经营范围不再包括“商标代理”项目;未依法参加年检;具有其他违法行为等。如果商标代理组织的股东或合伙人或开办人不向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商标局将很难及时发现有关商标代理组织已注销或被吊销的事实。

  (三)存在违约或诈骗等不法行为

  1.商标代理组织因各种原因,未将有关商标事宜报送商标局的;

  2.所谓的商标代理组织不是合法登记的商标代理组织,委托人被诈骗的;

  3.存在其他不法行为的。

  二、委托人发现商标代理组织无法联系时如何处理

  委托人发现商标代理组织无法联系的时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各种方式查找该商标代理组织

  1.登录中国商标网(www.ctmo.gov.cn),从“商标代理”栏目的“代理机构总名单”中查找该商标代理组织。只要商标代理组织及时向商标局办理了变更备案手续,中国商标网上的有关信息就是该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备案的最新信息。

  2.通过互联网或114电话查询。

  3.有条件的委托人可以通过商标代理组织登记注册地的工商局查询。

  (二)通过各种方式查找有关商标事宜是否报送商标局

  1.登录中国商标网,以“商标查询”设定的方式进行查询。如知道商标申请号(注册号),可以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或“商标状态查询”输入商标申请号(注册号)进行查询;如知道申请人名称,可以通过“商标综合查询”输入申请人名称进行查询;如知道商标名称,可以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或“商标近似查询”输入商标名称进行查询。中国商标网的数据有一定的滞后性,委托人也可通过其他方式进一步查询。

  2.向商标局来函查询,需提供相关信息,同时写明联系方式。

  3.拨打商标局咨询电话010-88651802查询。

  4.如知道邮寄信息的,可以到商标代理组织交寄的邮局查询邮件是否丢失。

  (三)查询后的处理

  经查询,了解有关情况后,委托人应根据不同法律关系采取相应的措施。

  1.如所谓的商标代理组织未经合法登记,当事人涉嫌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的,委托人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

  2.如前所述,商标代理组织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以及当事人存在其他民事纠纷的,委托人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3.如前所述,商标代理组织存在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等行政违法行为的,委托人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工商局投诉。

  4.如欲对申请的商标事宜进行处理的,委托人应根据不同情形,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经查询,有关商标申请注册书件已经送达相关商标代理组织的,委托人应及时向该商标代理组织取回;无法取回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商标代理组织违约。有关书件灭失的,委托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2)经查询,有关商标申请注册书件已退回商标局的,委托人可以根据商标局在中国商标网发布的《关于委托人直接领取相关书件的通知》的规定,携带《领取书件声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事后查询窗口”领取。具体通知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栏目的“代理机构业务指南”查询。

  (3)经查询,相关商标申请处于审查过程中,但有关商标代理组织已注销备案的(注销备案情况可通过中国商标网的“商标代理”栏目的“代理机构注销名单”查询),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当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及时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国内申请人也可以变更代理人,委托其他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有关商标事宜,不变更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中填写的委托人名义和地址直接寄发有关书件。

  (4)经查询,相关商标申请处于审查过程中,有关商标代理组织也没有注销备案的,商标局将把有关商标申请注册书件送达给该商标代理组织。委托人此时也可以依法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

  三、相关建议

  (一)立法上,建议强化商标代理组织退出的清算义务

  建议立法规定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其营业登记前,应对其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妥善处理好其代理的商标事宜,并及时通知委托人到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违反规定的,相关商标代理机构的股东或合伙人或开办人应承担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连带责任。

  (二)实践中,委托人应尽审慎注意义务,防范或降低交易风险

  1.委托人应慎重选择商标代理组织。商标申请等事宜事关企业发展大计,委托人选择商标代理组织时不应只考虑价格因素,应综合考虑服务质量、机构实力和声誉、所在地域等因素。

  2.委托人和商标代理组织应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践中,委托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事宜时,往往仅由委托人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签章,并无其他书面凭证。由于《商标代理委托书》对委托事项的表述仅为类似“委托某某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某某商标注册申请”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对代理费用、违约责任都没有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委托人将面临举证难题。建议委托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事宜时,应当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等。

  3.委托人应实时跟踪商标事宜的办理进度。委托人除了向商标代理组织了解相关信息外,还应充分利用中国商标网的信息披露功能,查询相关信息,掌握商标事宜的办理进度。

  (三)制度上,可在以下方面进行探索

  1.完善中国商标网“代理机构注销名单”信息。鼓励委托人或地方工商局将相关商标代理机构注销或被吊销的信息及时告知商标局。相关商标代理机构注销或被吊销营业登记且未到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手续的,委托人或地方工商局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告知商标局监管处并提供登记机关的证明文件。商标局经过核实的,将主动注销相关商标代理组织的备案信息,在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栏目的“代理机构注销名单”中予以公布。

  2.制定和公布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委托双方权利义务,尽量减少合同纠纷。

  3.研究建立商标代理组织的信用评价系统,加强对商标代理市场的风险预警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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