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常识中,能够成为驰名商标的商品,应该是企业经营多年、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有相当的知名度,然而,通过新华社对一家小公司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过程的揭秘,我们发现,通过造假,名不见经传的商品也能合法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然后,通过地方政府对“中国驰名商标”提供的优惠政策和超国民待遇,企业可以轻易获取巨大利益。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源于《商标法》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立法本意是保护驰名商标,这与国家实施的名牌战略是一致的,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优质企业,促进企业良性发展,通过创立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从而增强经济实力。同时,各地为驰名商标提供一些鼓励和优惠政策,也在情理之中,是十分合理的政策导向。然而,由于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一些瑕疵,“中国驰名商标”被扭曲和异化了。
这种扭曲首先出现在认定方面。按我国法律规定,“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有两个途径:一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申报的企业进行审批,审批程序较严,需要几年时间,企业花费的人力物力也较大;另一途径是司法认定,法院通过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从而确定某商标为驰名商标,过程相对简单。简单地说,就是打个小的侵权官司,就能要求法院附带认定某某品牌为“中国驰名商标”。
正是因为有了这个相对简单的程序,这一程序被一些不法企业利用,通过自己设局制造侵权,来骗取法院的驰名商标认定。只要上网查一查,就能看到大量的律师事务所代理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他们可以协助企业策划侵权官司,协助企业准备甚至伪造驰名商标所需的各种证明文件。据媒体披露,浙江金华市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至少已达150个,而在江苏的“中国驰名商标”中,有四分之一是靠打官司打来的。
国家设立驰名商标认定制度,为的是对优秀企业进行褒奖。可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钻进驰名商标的队伍,这一制度本身就会受到挑战。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修补司法认定的漏洞,但要杜绝“中国驰名商标”掺假,更要斩断其背后的利益链条,不能让那些资质平庸的企业,不靠产品,光靠“中国驰名商标”这块牌,就能轻松换来大把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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