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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2020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开始啦!截止时间:6月30日、8月31日、10月3
发布时间:2020-04-23 15:49:08 点击次数:391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各民营科技企业协会(促进会),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科技厅 省工商联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创新发 展的实施意见》(苏科高发〔2019〕34 号),加强对民营科技企 业的精准支持和服务,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 生力军,构建全省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基础,现就做好 2020 年 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属地化管 理、省级备案的工作模式。备案条件和指标、备案工作流程、企 业信息填写、材料提交、审查确认要求等按照《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试行)》(苏民科协〔2018〕10 号,以下简 称《工作指引》)规定执行。


 2.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备案的方 式 , 江 苏 省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 网 址 : www.jssmykj.org.cn)全年受理企业注册、填报。2020 年分三批 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 月 30 日、8 月 31 日、10 月 31 日,即日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备案批次,提交申请材 料的截止时间以推荐单位通知为准。


 3.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可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在线提交审核意见,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提出备案意见, 通过系统导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样式见 附件),正式行文(一式两份)于每批次截止时间后 3 个工作日 内报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企业申请书 等纸质材料由推荐单位留存备查。


 4. 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对地方上报备案企业名单在江苏省 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纳入备案范 围,赋予备案编号,并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发布,颁 发由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证书” ;有异议的,由推荐单位进行核实处理。 


5. 各地要切实提高组织程度,认真、高效地做好省民营科 技企业备案工作,严格申请条件和程序,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 假,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可靠。若企业备案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 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6. 各地要以贯彻《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和民营 企业有关政策为契机,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加大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网站、微信 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引导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参 与备案;加强对备案库企业的培育和支持,提升民营科技企业研 发和创新管理能力。


 7.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有效期为 3 年,实行动态管理。 备案后每家收取证书印制工本费 50 元,为便于统计和开票,将 通过在线系统收取。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可按照《工作指引》有 关条件和流程重新申请备案,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 新的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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